• 华安众鑫90天滚动短债A,华安众鑫90天滚动短债C: 关于华安众鑫9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整申购业务限额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4-10-14 13:44    点击次数:105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安众鑫   投资基金调整申购业务限额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0月14日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华安众鑫9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 ) 决定自2024年10月15日起调整华安众鑫9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A 类基金 份 额 代 码 :012229,C类基金 份 额 代 码 :     一、申购业务限额方案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个人投资者、公募资管产品、职业 年金、企业年金计划除外)。 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具 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华安众鑫9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内容根据上 述修改进行更新。     二、重要提示    (1)本基金申购业务限额的调整及招募说明书的修改,自2024年10月15日起生效。    (2)本次申购业务限额方案的调整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属于基 金合同约定的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并已履行相应程序。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本基金详细信息,请参阅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8850099)或通过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了解详情。    (4)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 金合同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